微信号复制成功
微信号:H13928773272
请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
|
商品房买卖 | 小产权买卖 | 房地产项目收购 | 房产赠与 | 涉外房产 | 建筑施工 | 土地征收 | 划拨土地用房 | 房地产抵押 | 工程招标 |
二手房买卖 | 经济适用房 | 房产租赁 | 继承房产 | 物业管理 | 房屋拆迁 | 土地承包 | 回迁房 | 宅基地 | 房地产案例 |
|
你现在的位置:广州房产律师网 > 房屋买卖 > 小产权买卖 > 正文
福利房成央企员工隐性收入 转手赚几百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08
在寸土寸金的央企“闲置土地”上盖起的福利房通常以近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央企员工。因此,每每传出央企员工福利分房的消息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 然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本属于集体产权的“福利房”在通过各种关系后摇身一变成为个人产权后,福利房“变现”的通道由此打开。而与市场价动辄几百万的差价,让福利房成为央企员工“分房一族”的隐性收入新通道。 可“变现”的福利房 5月的北京,西直门外的几条老街上早已绿树成荫。不过,这附近一个居民家属区里新盖起的高层住宅楼,还是让经过的路人忍不住猜测一番。 “这附近70年代的旧房子都卖到三万多元或接近4万元一平米,而且这附近这几年就没有建过新楼。”家住附近的宋女士告诉记者。 这栋新楼属于高粱斜街附近的一家央企。记者看到,该楼已经封顶,外立面也已接近完工。 这一小区中的居民告诉记者,施工的地方原本是企业的旧厂房,现在拆了再建住宅,房子建成后将以建筑成本价卖给自己企业的职工。 “这房子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开始分了,以往单位的房子都是4000多元1平米,今年建材涨价,可能要涨到5000多元了。”这家央企的职工李先生告诉记者,“这就算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吧。” 不过,虽说是单位的“福利”,但记者却了解到,仍然有企业的职工将单位的“福利”变现,房子一转手就能赚个几百万元。 “这个社区的住宅楼有一部分是可以变更成个人产权的,我们曾经成交过几套年代老一点的房子,大概都是3万多元一平米,房主基本上是单位又分了房的。”附近我爱我家房产中介门店的咨询经理王明告诉记者。 按这样的价格计算,一套70平米的住宅,房主以“福利房”4000元/平米的单价、28万元的总价购入,再以3万元/平米的价格卖出,所得的差价就接近200万元。 “现在单位新盖的房子,卖给职工个人是属于集体产权的,不过听说走走分管领导的关系还是能办成个人产权。”上述李先生向记者透露,“所以每次我们单位分房子都有闹事的。” 按照李先生的说法,他们单位属于部委直属的老牌国企,之前在市内有不少土地,现在因为环保所以厂区都外迁了,市里的土地就用来盖住宅。“这也是政策允许的,属于经济适用房,我们单位基本上每两三年就会盖一批住宅。” 隐性收入的新通道 事实上,目前像上述这样的国企单位自建房已经越来越多。据记者向北京多个大型央企国企内部员工打听到的消息表明,有60%左右的央企国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的计划,而几乎所有的央企国企近几年都曾集资建房或建单位福利房。 “建国之初,土地都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因此一些老牌的部委直属央企和国企,拥有着数量相当的优质土地。”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曾对记者表示。如今,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和房价的飞速上涨,这些央企的“闲置”土地,都成了寸土寸金的地方。 记者了解到,1998年国家进行房改,之前盖的部委住房,后来都拿到产权,可以对外销售。但是1999年国家明令取消福利分房后,部委盖的住房很多并没有办下产权,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但很多单位以房屋翻新或者危房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并不涉及产权证问题。 不仅如此,由于部委、央企在盖自建房时会给关系单位及上级单位部分“关系房”,因此这部分“关系房”却大多数都可以办理产权。因此,这也为部委、央企职工“变现”福利房打开了通道。 除了央企自建房之外,据记者调查了解,在北京的广安门、广渠门、三里河、新街口等地理位置优越的成熟生活区,已建起大批“公务员经济适用住房”,被列入了当年的经济适用房计划,针对公务员定向发售。2010年至今,仅在北京就有观林园、领秀慧谷、朝阳新城等多个项目被爆房源在开盘前即已被特定团体低价团购。 也就是在不久之前,中石油(9.48,-0.03,-0.32%)2年前团购房上市交易利润翻4倍的消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这个被“曝光”的“中石油干部房”丰和园小区,附近房价在每平方米33000元以上。而2009年,丰和园职工买入价只有8170元/平方米。时隔3年,房子利润率超过400%。 更有甚者,如 “已被央企团购”的“上林世家”项目,一个购房的“房号”,就已经被炒到100万元。 今年年初,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REICO工作室发布报告《2003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研究》指出,城镇住宅供给结构出现变化,在1998年已经应该停止的“福利分房”、“单位建房”开始回潮。 根据报告,中国城市住宅供给由“传统的业主自建”和“房地产(商业性)开发”两个部分组成。以住宅为例,在1998年以前,传统业主自建住宅占全社会住宅总供给量的近70%,而房地产商业开发的住宅供给仅占总供给的30%左右。到2006年,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自建房部分仍然占据总供给的31%。 “部委、央企甚至学校的自建房,由于是作为对平时工资收入较低的员工的一种福利,因此一般都是按照建筑成本价向员工出售,或者集体购入开发商的楼盘,再以低价卖给员工。为了避免这种福利变现,单位一般以产权来进行限制,”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但现在,总有一些政策的空子可以帮助单位职工打通这一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