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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被换 物业拒绝卖电给物业业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08     

前天下午2点半,朝阳区高碑店乡四惠大厦的10余户业主来到四惠大厦物业公司办公室,协商物业费问题,并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卖电业务。

业主杨小姐称,四惠大厦属于商务楼,里面的房屋是小产权房。自己和其他6-7层的业主一样,均签署了4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清楚地标注,物业服务费为0.5元/天/平米(不含公摊面积)。今年5月份之前,合同签署方北京翔德旺公司负责物业服务,业主们一直遵守合同承诺按时按量交纳物业费,从未有过纠纷。今年5月底,翔德旺公司将物业服务业务转交给北京天瑞郭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并未通知业主。

业主张先生说,新的物业公司没有缘由,将以前0.5元/天/平米的价格上调至1元/天/平米,而且还要加收公摊面积部分。这样算下来,莫名其妙地就比以前多出1倍多的价格,张先生表示,自己做过调查,比四惠大厦地势和环境好很多的华贸中心物业费才1.06元/天/平米,现代城的物业费为0.73元/天/平米。在没有协商好物业费价格之前,物业公司便声称不卖电给业主们,“我现在只剩20度电,空调都不敢开,物业公司无权这样做。”

昨天下午2点半,10余户业主来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协商用电问题。物业公司刘经理称,公司接手四惠大厦物业服务业务后,做了不少工作,包括上一任物业公司残留的厕所卫生和电梯等问题,收取这一价格的物业费是“物超所值”。另外,包括电费、水费和空调费等项目在内,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也很不容易。当被问及电力问题如何解决,刘经理表示,现在所存在的问题是本公司、业主和上任物业公司的共同纠纷,在解决之前,可以卖给业主们50度电以供周转。“我们会叫来前任公司的负责人,和业主们坐在一起协商这一问题。”

朝阳区电力公司客服人员称,业主们现在所遇到的情况应该找物业公司解决,因为四惠大厦的电力属于自管式交付,与电力公司无关。但该物业公司出于某种原因不卖电给业主,肯定是不合理的。

为此,熊志律师事务所雄烈锁律师称,该物业公司不卖电给业主的做法是不合乎法理的,即便物业费存在分歧,也应该采取正当的法律手段处理,不可采取强迫性的手段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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