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律师网logo
广州房产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商品房买卖 小产权买卖 房地产项目收购 房产赠与 涉外房产 建筑施工 土地征收 划拨土地用房 房地产抵押 工程招标
二手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 房产租赁 继承房产 物业管理 房屋拆迁 土地承包 回迁房 宅基地 房地产案例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手机:13928773272
QQ:143563019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简介][联系律师]
首席律师
高德刚 律师
手机:13926075770
QQ:4932702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简介][联系律师]
法律法规更多
  你现在的位置:广州房产律师网 > 公产房 > 房地产抵押 > 正文
什么是央产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17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称为央产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律师简介 房屋买卖 联系我们 管理员登录
    Copyright© 2011-2013 广州市房地产律师网-广州房产律师事务所-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何焕明广州专业房产律师团队提供广州房产律师咨询,专业广州房地产律师团队15年资深律师,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1404
    律所:广州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微信:H13928773272
    电 话:13928773272 E-mail:1435630199@qq.com
    粤ICP备17085921号-1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闭
    广州房产律师咨询热线